第七十章枢机初立-《回去大唐辅佐明君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武德四年,三月初四,午后。

    皇城东南隅,原门下省一处闲置的偏院被紧急划拨,门口挂上了临时赶制的“北边军需筹备使司”木牌。院中正房三间充作公廨,厢房作为吏员值房和档库,略显局促,但胜在位置便利,紧邻政事堂及各部衙署。

    杨军与刘政会并肩站在正堂中,看着吏役们匆忙搬运案几、书柜,布置笔墨纸砚。空气中弥漫着新刷漆木和旧书卷混杂的气味。

    “刘公,此处虽简陋,但贵在便捷。使司重在协调,信息流转须快。”杨军环视四周,快速规划着,“正堂可为议事及接待之用。东厢设稽核房与催办房,西厢设联络房及档库。院中空地可搭一凉棚,供传递文书的驿卒、信使临时歇脚、交接。”

    刘政会捻须点头:“甚好,就依杨侍郎安排。章程之事,你可有腹稿?”

    “下官已在兵部值房草拟了大概。”杨军从袖中取出一卷文稿,“核心在于明确使司权责边界与运作流程。使司不直接经手钱粮物资,只负责四件事:第一,汇总、核实北边各州军需需求及库存、产能数据;第二,依据数据与秦王帅府方略,制定调配计划草案,报政事堂或陛下核准;第三,依据核准计划,向相关部司、州县、工坊下达明确任务文书,并核查其执行进度与质量;第四,协调处理执行中出现的争议或突发问题,重大问题及时上报。”

    刘政会接过文稿细看,见条目清晰,职责明确,且处处强调“依据计划”、“核查”、“上报”,并无揽权越位之嫌,心中满意:“嗯,条理分明,分寸得当。尤其这‘核查质量’一条,直指裴寂案中军械私造之弊,甚好。只是这‘标准’……”

    “下官正要禀报。”杨军道,“所谓标准,即统一军械关键规格与工艺要求。例如箭矢,可规定箭镞重量分三等,箭杆长度、粗细误差范围,翎羽粘贴牢固度测试方法。如此,工坊生产有据可依,入库验收有章可循,前线将士使用起来也更顺手,且不易被劣质品充数。此事技术性强,下官拟请将作监匠头马德威牵头,会同兵部库部司、将作监‘利器署’熟手工匠,先行拟定箭矢、枪头、马掌等最急需物品的简明标准,试用于此次北备物资生产。恳请刘公与我联名,奏请陛下准予试行。”

    刘政会思索片刻:“此事关乎军械根本,若能推行,自是长远之利。然变革非易,眼下应急为先……也罢,既是试行,且范围限于此次北备,老夫与你一同上奏。但需言明,此乃非常时期权宜之法,是否推广,待战后再议。”

    “下官明白。”杨军知道这已是很好的开局。有了皇帝和正使的支持,标准化就有了“尚方宝剑”。

    两人随即召来第一批临时抽调的人员。稽核房由马德威(借调将作监)与兵部库部司一位精于算账的主事共同负责;催办房由一位御史台监察御史(姓王,以刚直敢言著称)和民部一位员外郎负责;联络房则由驾部司郎中崔敦礼亲自坐镇,并调用了数名熟悉驿传和公文的兵部老吏。

    杨军当众宣读了使司章程草案核心内容,明确了各房职责和相互协作流程,特别强调:“使司一切文书往来,皆需编号登记,稽核、催办、联络三房文书互备副本。所有下达任务文书,须有刘公或我二人签押,并抄送相关部司备案。所有核查结果、进度报告,除报秦王帅府及政事堂外,亦同步知会相关部司及御史台。我等在此,是为打通梗阻、服务边军,非为揽权。望诸位同心协力,但求实效,不务虚文。”

    众人齐声称是。他们都是老于公务的吏员,自然听得出杨军话中的分量——权力不小,但监督更严,想在这里混日子或搞小动作,风险极大。
    第(1/3)页